前言

一九八四年,中英兩國就香港問題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同意於一九九七年將香港的主權歸還中國。

為要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同時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


《基本法》是一份憲政性文件,是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它的制定正正是為著讓香港在回歸後能保持繁榮。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並享有高度自治權(包括獨立的立法權、司法權、終審權及行政管理權)。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享有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宗教自由、選舉自由、婚姻自由、生育自由及言論自由等,在回歸後依舊享有。在經濟貿易方面,《基本法》保障香港繼續成為國際貿易金融中心的地位,讓香港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

《基本法》不但使我們對香港現行的政策、制度有更深認識,還讓我們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香港人應要認識香港事,讓我們齊來認識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