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技術進步並開發新興產業。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製造業、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服務性行業、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並注意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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