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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五條,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各國或各地區締結互免簽證協議。
凡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人士,可獲三十多個國家或地區簽証豁免。匈牙利外交部部長最近宣布,將給予前往匈牙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更多便利。匈牙利政府授予匈牙利領事館更高自主權,以處理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的簽證申請。同時,由二○○二年一月一日開始,匈牙利政府將會調低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的簽證費用由現時的三百一十元調底至大約二百元。
此外,愛爾蘭籍議員約翰庫什阿漢負責草擬一份歐洲議會報告,稱讚香港各方面的表現,故支持香港獲得歐盟成員國提供免簽證待遇。草案報告稍后會正式提交歐洲議會大會正式審議,預計應可順利獲大會通過。而瑞士亦准特區護照免簽証,入境事務處處長李少光與瑞士駐港總領事比特.沃格萊簽訂了「互免簽証協定」及「重新收納未獲授權逗留人士的協定」,該兩項協定將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生效。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旅行證件。上述護照和證件,前往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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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護照申請事項須知
由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任何中國公民若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而不論他們是否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身份證明書或其他旅行證件,均可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若符合上述條件,可到入境事務處各辦事處,民政事務處及各大郵政局索取申請書及資料冊子。申請人亦可於政府刊物銷售處索取資料冊子。若申請人在海外居住,可向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索取申請書及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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