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達的爸爸告訴他:由於爸爸媽媽都是香港的永久居民,因此,達達亦在香港享有居留權。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一)及(二)項: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永久居民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以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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