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途中,達達看見街上有幾個穿著粉紅色上衣的叔叔,原來他們是某應屆立法會候選人的助選團,由於選舉日快將來臨,他們都忙著在街上拉票。達達想:自己長大後,也要參加投票。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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